1、饲料原料
(1)、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
(2)、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3)、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蛇饲料原料。
2、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
(1)、感官要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异味、臭。
(2)、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见附录A)和取得试生产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
(3)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正规企业生产、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4)、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遵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与用量。
3、药物饲料添加剂
(1)、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2)、无公害生蛇饲料中不应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胂等砷制剂类药物饲料添加剂。
(3)、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4)、蛇饲料中不应直接添加兽药。
(5)、蛇饲料另不应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4、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1)、感官要求: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
(2)、产品成份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3)、蛇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4)、30kg体重下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应不高于250mg/kg体重以上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应不高于25mg/kg。
该制度由湖南省巨龙蛇场 何国昌 整理编制 联系电话:18973420566 网址:http://www.8002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