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最早本为佛教中语,但在我国放生习俗古已有之。《列子说 符篇》记载:“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在社会文明高速发展的当下, 许多动物保护组织或个人将处于险境的动物加以施救,或从市场上 购买鱼类、鸟类、螺类、蛙类和蛇类等众多动物释放于河海中、大 山里、荒野上、湿地中的公益善意行为,我们对此统称为“放生”。
放生体现的是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体现的是对地球母亲和大 自然的热爱之心及绿色环保意识。放生者如果不小心选错了物种, 甚至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环境、错误的方式进行放 生的话,注定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将好端端的放生无意中演变成 "杀生”,蛇类放生也有此方面的错误或尴尬。如2013年5月25日《新京报》报道,5月22日上午,北京怀柔:部山区:分水岭隧洞北 约500米处,上千条蛇从山上爬下来过马路,其中数:百条蛇被过往 的车辆直接乳死。怀柔区森林公安部门表示,大量蛇类的出现系人 为放生所为。此类现象并非鲜见,这就需要放生组织或个人要注意 选择合适的蛇类、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环境和合适的 放生方式,以保证所放生的蛇类能够正常生存,达到人们最简单美 好的放生目的。
另外我们不难看到,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人口密度的快速膨 胀,蛇类的生活空间也正在逐渐缩小,要想求得一处绝对安全、可 靠放心的蛇类放生区域,对身处城市附近的人来说那是相当闲难的。 蛇类一旦随便放生出去后,除了受到人为的捕捉或伤害外,还会受 到诸如环境不适的限制。既然放生者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蛇类放生, 就要尽职尽责、尽心尽意为所放生蛇选择一处较好的生存环境,真 正使它们能够顺利生存并繁衍。
蛇类放生并不仅仅是放生者的个人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公 益行为。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种有益的放生行为,但放生并不能简单 粗鲁的一放了之。如果有放生者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匮乏,可在放 生蛇类前主动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 导和初步评估后,再到适合蛇类生存的地方妥善放生,这样既提高 了所放蛇类的存活率,又达到了放生的美好意愿。
一般来说,除了要把蛇类放生到人烟较少或没有人迹的偏远山 区外,还要留意给蛇类找一些比较好的藏身地点。考虑到蛇类自身 的生存需要,较好把蛇类放生到植被茂盛、水源丰富、石头比较分 散、有起伏层次的大山深处,这样放生后就不必担心它们的生存和 安危了。另外,如果放生团体条件允许的话,较好把蛇类往无人居 住的荒岛或原始森林里放生。无人居住或人烟稀少的荒野之地多食 物充足,而且有的地方鼠患成灾,蛇类放生后不仅为蛇提供了美味 食物,还对当地有效抑制鼠害、维持生态平衡起到了绝好的抑制作 用。放蛇控鼠,功不可没;造福子孙,维护生态。